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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焦〔博〕城罚决字〔2022〕第00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博爱县程小明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博爱县程小明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822MA47P23Q4C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程小明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在城区滨河路段擅自在店铺外占道经营
处罚事由 博爱县程小明商贸有限公司在城区滨河路段涉嫌店外占道经营 罚款金额(万元) 0.06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8-02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5-08-02 处罚机关 博爱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822MB1D685947 数据来源单位 博爱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822MB1D685947 处罚类别 罚款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处罚依据 根据《焦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处罚内容 罚款600元整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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